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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字部份) 題外話與一開始去偵訊的狀況 :
(紅色部份) 偵訊環境與內容 :


今天

是我人生第一次接受筆錄 與偵訊

中和之前

我其實很緊張

雖然一堆人喊著

沒事 別擔心

不會怎樣

甚至連 要偵辦我的警察 都跟我講 別太擔心

別影響生活作息 沒事的

但就是很緊張

因為 是第一次到警局筆錄

筆錄很重要

可以翻供

所以我想到等等的一字一句是多麼沉重 我就腦袋空白


今天一走出校門

看到了爸媽之外

沒想到

舅舅 舅媽也來帶我

而且是舅舅開來的

(原因等等講)



一上車 舅舅就開始教我一些觸法的社會時事案例

不只是智慧財產


舅舅 舅媽人真的超好

非假日還肯這樣出來陪我

就像媽說的

親人 還是第一 ( /// )



到中和之前

我們很可愛的

繞了很多路  卻走不遠

不是台北人

小舅他們雖然是桃市人

但他們說不喜歡開車來台北縣市


太亂了

(除了大眾運輸)

我們繞了很久 (差不多30分鐘)

才到新莊國中

我就跟他們講

不如搭我平常搭的公車

10分鐘就到了= =


因為他們總是要走什麼

"新五路"  "大漢橋" "新海橋"

有的沒的

甚至我爸還帶了一本10年前的地圖本

(哈哈)

所以對於地圖來說.....新路.....好像......很多 (瞎)

最後更 好笑

我們上了快速道路後

走錯一個交流道就繞不出去了

馬上接到國道3號

一下繞到台北市(我們是要去中和縣) 

一下又繞到安坑

更誇張的是繞到 往 烏來的道路

(是打算泡一泡溫泉再去嗎=  =")

這路上聽著

10年沒超過10次上來北部的大人們 罵著北部多難開車的話題

也看到國道旁

一個美麗的紫色快速道路群

被拿來當話題的材料

原因是

那"團"快速道路

遠看過去

像迪士尼的雲霄飛車軌道一樣... 穿來穿去 (根本就像義大利麵條放大版)



所以我也認同他們了

好在上北部都搭大眾運輸

不然我應該也會 繞到咪咪冒冒




最後到了中和

也是很難找路

不過還是被找到了



在什麼 "烘爐地" 旁邊 (聽說是個在台灣很有名的土地公廟...)

一到那邊

就感覺很怪

原因是街道很小很亂 又塞了很多快速道路高架橋 的地方

突然有個很空曠的大停車場

停車場旁邊有個像軍事要塞的地方 (不過不是綠色的)

整座建築物漆成灰色



大家開始擔心起來  是不是之前友人提醒過的 ....  詐騙集團


最後有個很慈善的男士

從暗暗的電動門走出來接我們


我媽說他是之前持 台中地方法院收索票到家裡的兩位警察之一

智保第2大隊隊長 (吧)

他人很好


我媽對他的印象 還有他之前在電話裡關心我的口語都很好

要我不用太擔心

也和藹的提醒我哪些注意事項



一進去之後

是看到一個很誇張的景象

那是好幾棟建築物打通的大型辦公場所

裡面的人員

少說超過六七十個




一大堆在喝飲料 睡覺 一邊上網 光碟小組 (根本扯不上這個名稱嘛ˊˋ)>

(家人一致反應都是...他們在找所有網際網路侵權的空間)


隨著隊長帶領

我們穿越兩三個大型辦公室


(我還緊張的猛找.....他們是不是警察的證據)

最後看到位子上幾件印著 智慧財產權  &   Police  的背心

幾頂縫著智保大隊的帽子

安心一點了



筆錄之前  隊長照程序交待我該交待的事情

筆錄時的3條被質詢人權利

我記得好像是

1.碰到不會回答的問題 我可以不予回應

2.我的回答不能受任何人影響 引導跟強迫

3.我可以指認一名辯護者



然後確認我的身分

也讓我確認他是警員的身分 (出示警證)


就擺好1台V8  1台NB  1台錄音機  1疊資料 

沒有想像中的環境森嚴


畫面大概就像這樣 - 

簡單的大型長木桌 (像餐桌一樣)

家人在一邊

質詢 與 被質詢者在一邊

旁邊還有其他員警在看東森新聞 一邊聊天一邊笑


其實還好


而且他們總是說著 : 
現在學生很多都不知道
都是無心的
我們最近會在電視做更多宣導
不用擔心   對自己有利的地方  就盡量說
做好筆錄就可以離開了



說完之後開始

他先說出筆錄開始的日期時間

再幾番確認我的身分

(可能原因 我猜是那片空白錄音帶的關係... 要先確認被偵訊者的身分)

要我唸出自己的

姓名?

身分證字號?

住址?

問我是不是 警員有先讓我知道我的筆錄3條權利 並簽過名了?

然後進一步開始問我網站

是不是屬於我的? (是)

網站名稱的意義? (純粹掛名)

有沒有網站共同作者? (無)

網站內容包括什麼? (心情文章 日誌)

那些內容的目的? (紀錄心情 日誌 愉悅自己 收藏)

我的音樂MV知不知道是能讓人聽到 或點閱到的? (不知道)

音樂存放何處? (沒有存放地 只有用其他網站的網址貼到自己網站空間)

有沒有向人收取金錢? (沒有)

大概就這些

最後會再問你  以上回答是不是實話 是不是出自當事者的回答 而非他人影響所回? (不是)

有沒有什麼想補充的說明? (無)



作完筆錄後

他印了剛剛筆錄的書面資料  同樣的3份

給親屬看 給自己看

並要我蓋章 簽名

光是蓋章就要我蓋 筆錄報告的內處各兩個大拇指 (頁跟頁之間的接合處)

錄音帶盒貼上簽過我名蓋過我章的貼條



隊長說

資料不會很快就函送出去
大概是在1月的時候
會送至台中地檢署
最後真的要上法庭再陳述一次
今年也有抓到建中的
學生很多都不知道
以後不要累犯就好了
其實台灣也是做給美國看 (WTO 301條款)
不然警隊也不會有 保障智慧財產權大隊 這部門
大陸不怕美國
一堆盜版


走出筆錄的地方

看到更多人在上網=  =


現在終於懂了一點

有時候瀏覽人數

就是那些 替代役



舅舅說:
搞不好 唱片公司還會給他們獎金
我這樣 應該是做不起訴處分
因為我也沒也向人收費
不罰錢 但會留下資料 (不是案底) (有點像支票退票的那種資料被留下)
最壞的打算... 就是準備摳摳
而且會留下案底
好在我不是被移送
而是被函送
移送的話  就要連人被帶走  並準備保釋金



總之

不知道



等待一月被傳吧



看到那一大疊被列好的收證資料裡

其中一張... 讓我很無言

整張A4滿滿的紅色篆體大方印

讓人直接聯想

是不是一堆唱片公司要告
我了




離開警局

到了大園鄉下

吃中餐

玩小小孩



想著大家今天下午的樣子

想著建均放著麥可的場面



突然覺得自己

笨笨的給了許多麻煩



學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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